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22 | 发布机构: | 真新街道 |
生效日期: | 2018年03月06日 | 文 号: | 嘉真街〔2018〕1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办事处
嘉真街〔2018〕10号真新街道关于规范环境卫生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的通知
为加强真新街道环境卫生事务工作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办法》、《上海市环卫作业预算养护定额(试行)》和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真新街道环境卫生事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实施目标
根据区绿容局关于真新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按照区、街道两级对市容环卫作业服务目标要求,推进环卫作业养护服务,确保环卫作业服务正常运行。
二、 实施要求
根据区、街道环卫作业服务相关标准要求,做好道路清扫保洁、道路冲洗、废物箱管理保洁、公共厕所管理保洁、生活(建筑)垃圾清运、生活(建筑)垃圾分拣、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作业管理、粪便清运等环卫作业养护服务。
三、 实施对象
上海真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
四、 实施步骤
1、资金申报:由真新街道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根据环卫作业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初预算申报。
2、资金审核:由真新街道社区发展办(财政)审核支出计划及预算方案,按照《真新街道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安排资金。
3、资金拨付:环境公司按月填写《环境卫生事务补贴申请表》,开具相关往来单据,报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真新街道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根据所收到的补贴申请在当年预算额度内按街道相关财务规定向社区发展办(财政)请款;社区发展办(财政)按程序划拨补贴资金至环境公司。
五、 补贴标准
环境卫生事务专项资金实行全额及差额补贴相结合的补贴办法,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道路清扫保洁、公共设施保洁、垃圾分类处置、垃圾清运处置、环卫设备维修维护五项内容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补贴:按照上海市道路清扫保洁定额标准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定额标准为:人工清扫61.62元/千平方米,机械清扫29.86元/公里,机械冲洗28.61元/公里,人工冲洗157.5元/公里。补贴比例由社区发展办(财政)根据年度可用财力状况、社会人力及物价水平变化、环境公司上年度收支情况等因素,统筹后核定。
2、公共设施保洁补贴:对辖区道路及绿化护栏、公交候车厅等公共设施的日常保洁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完成年度公共设施保洁任务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原则上不低于7.5万元/人/年标准补贴。由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负责核算所需劳动力数量。
3、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补贴:由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根据每年区绿容局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有关要求酌情给予补贴。原则上居住区不低于95元/户,单位不低于650元/家,垃圾中转站根据往年支出测算,不低于33万元/月。
4、垃圾清运处置专项补贴:对生活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购置环卫车辆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置不低于92元/吨补贴作业运输成本,相关码头处置费或消纳费用由环境公司代付,按实另外结算;因工作需要更新或添置环卫作业车辆的,按购车价格全额补贴,购车需求由社区管理办(环保市容)负责审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作业量按照上年度处置量进行预估,第二年清算。
5、环卫设备维修维护专项资金补贴:按照上海市定额标准的一定比例对公共厕所、小型压缩站、废物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管理保洁进行补贴。定额标准:公共厕所一类576.36元/班/天/座、二类573.74元/班/天/座;小型压缩站343.3元/班/天/座;废物箱保洁7.43元/班/天/只。补贴比例由社区发展办(财政)根据年度可用财力状况、社会人力及物价水平变化、环境公司上年度收支情况等因素,统筹后核定。
六、 资金管理
环境卫生事务项目专项补贴的使用严格按照街道有关要求使用。补贴额度随社会人力及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每年年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