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05 | 发布机构: | 真新街道 |
生效日期: | 2018年01月31日 | 文 号: | 嘉真街〔2018〕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办事处
嘉真街〔2018〕4号关于印发《真新街道关于加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真新街道关于加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食药安委成员单位:
经真新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真新街道关于加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真新街道关于加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2.真新街道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制度
3.真新街道农村自办酒席保证金及考核办法
4.真新街道农村自办酒席申报备案表
5.嘉定区农村家庭自办酒席食品安全责任书
6.真新街道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告知书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23日
附件1:
真新街道关于加强农村自办酒席
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嘉定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办法》,为切实提高真新街道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酒席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村民(居民)租用农村会所以及其它场所办理婚丧喜事一次性设宴五桌及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农村自办酒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食药安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社区服务办、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社区服务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按要求建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
成员单位及职责:
1、食药安办:牵头组织制定辖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和宣传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组织对农村自办酒席场所备案的审核、责任书的签订和食品安全保证金、食品安全责任险管理工作,组织对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的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对自办酒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市场监管所:对农村自办酒席开展日常检查、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协助食药安办对农村办酒场所备案进行审核,开展对自办酒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农村自办酒席传染病防控等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自办酒席食物中毒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根据《细菌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病原学检验技术规范》开展检验。
4、村(社区):负责制定本村(社区)自办酒席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农村自办酒席情况进行排摸、上报,督促办酒户、办酒场所开展自办酒席申报,与办酒户业主签订责任书,并做好注意事项的告知,协助开展对农村自办酒席的检查、指导和宣传、培训工作。
(二)落实责任考评机制。自办酒席会所负责单位与宴会举办者、承办宴席者共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办酒场所缴纳食品安全保证金,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分解食品安全风险。街道将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居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之一,同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范围。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认真排摸辖区厨师、茶担子情况,登记在册,并定期开展业务知识的培训;厨师、茶担子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证才能从事自办酒席的操作,同时将从业厨师、茶担子的有效证件张贴在醒目位置,起到监督作用。
(四)加强农村办酒场所管理。对提供自办酒席的场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做到规范,符合要求;做好设施的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在不同的功能区张贴食品安全宣传版面,例如:食品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对自办酒席的场所备案审核工作。办酒场所有申报酒席的,必须提前与办酒户业主签订责任书,对办酒户及时开展检查、指导,推进办酒会所全面实施远程视频监管工作。
(五)加强自办酒席的台帐记录。自办酒席场所负责人及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认真做好申报、登记、培训、指导等环节记录,对申报备案表、月报表及责任书做到信息不重不漏,报表不虚不瞒、程序不免不省,能全面的掌握辖区内的自办酒席情况。
(六)明确申报流程。农村办酒席场所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一个月的办酒订桌情况上报食药安办,食药安办对办酒情况进行统计,并录入区农村自办酒席监管系统,并通知市场监管所及时开展日常检查和指导。
(七)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农村自办酒席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的,办酒场所、办酒户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村居,村居掌握情况后及时上报市场所和食药安办,食药安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办酒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效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强化申报,突出监管。突出重点,严格落实申报、监管各项措施,提高对自办酒席的管理水平。对所辖范围内自办酒席场所,严格备案审核,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台帐齐全的要求。
(三)强化培训,加大宣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明确标准、责任和操作要求,增强其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营造群防群控共治氛围。
(四)严格考核,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和制度进行考核,实施动态管理,严明奖惩,依法问责,切实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2:
真新街道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制度
工作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按照原料进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施设备,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工作场所各操作间或功能区域以标识区分用途(如烹调、备餐、清洁工具清洗存放、餐具用具消毒保洁等),在相关区域内开展相应的操作。
2、定期清理工作场所,工作场所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工作中使用的工具都有固定存放位置。
3、配备加盖密闭垃圾桶,套垃圾袋后使用,垃圾不超过桶高的3/4,垃圾至少每天清除一次。垃圾桶定期清洗和消毒。
4、做好工作场所的检查维护,地面、墙壁、天花板如有破损及时维修。
5、工作场所与用餐场所安装纱门纱窗、门帘和空气幕,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安装金属网罩,距地2m以上可设置灭蝇设施,防止虫害进入。食品及调味品存放在封闭容器内,地面、排水沟不留食物残渣过夜,以杜绝虫害的食物来源。
6、定期检查虫害的迹象,正确安装捕鼠器械、灭蝇灯等,并保持这些器械、设施的清洁。
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一、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1、各功能区食品设施、设备、工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以明显标识区分用途,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工具开展相应的操作。
2、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各类设施设备,保证冰箱、紫外线灯、空调、 排风等设施运转正常,食品工具无损坏或部件松脱现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在未修复前不得使用。
3、拖把、地刷、扫帚、簸箕等清洁工具统一放置在专用场所内。清洁工具清洗和存放场所与食品处理场所分开,不污染食品。
二、设备维护使用管理制度
(一)热力设备
1、保证设备的使用及安全,设备要专人负责,专人使用。
2、使用时先检查试机,不超负荷操作,以免损坏机器设备。
3、工作结束要及时清洗干净,做好防护措施,以免设备工具生锈和污染。
4、离开岗位时,电器类设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二)冷藏设备
1、由保管员或责成专人使用、管理和维护。
2、对设备勤检查、勤清洗,保持清洁卫生,防止设备生锈。
3、每月清理冰箱一次,防止异味。
4、合理使用设备,做到定时存、取,不随意开关。
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得先上岗后体检,健康证统一上墙公示。
2、操作人员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流鼻涕、手部伤口、湿疹或长疖子的,应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暂停接触食品工作,查明原因并及时治疗,痊愈后方可恢复上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进行岗前检查,并作好岗前检查记录。
3、按照岗位着装和仪容标准,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剪短手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戒指和手表,按照正确的方法洗手,保持手部清洁。
4、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专用场所操作人员进入专用场所前应再次更换专间工作衣帽,戴口罩,并规范清洗消毒手部。
5、严禁穿工作服装走出工作场所。使用后的脏工作服应定期更换。
6、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市、区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管理,提高农村自办酒会所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从业人员(自办酒席厨师、茶担子、固定帮工等)每年须接受嘉定区统一组织食品安全培训考核。食品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与餐饮服务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4、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上海市嘉定区农村自办酒席厨师上岗证》,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1年。
厨师团队入场审核要求
1、操作团队所有人员(含固定帮工、茶担子)的有效健康证;
2、操作厨师的《上海市嘉定区农村自办酒席厨师上岗证》;
3、当日原料采购单据、检疫证;
4、宴请菜品名录(即菜单);
5、相关材料公示于《嘉定区农村自办酒场所公示栏》中。
厨师团队服务要求
1、厨师团队人员(厨师、茶担子、固定帮工)应持有本市健康证方能上岗。
2、流动厨师应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农村自办酒席厨师上岗证》方可上岗。
3、厨师团队入场时需对会所加工场所进行清洁。
4、厨师团队(厨师、固定帮工、茶担子)应穿戴洁净工作服上岗操作。
5、保留原料采购单据,不得采购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6、采购的食品级原料应分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场所,易腐败变质的食品级原料应当采用冷藏、冷冻及其他保鲜措施进行贮存。
7、加工过程中生、熟容器根据标识使用。
8、农村自办酒席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厨师操作期间禁止佩戴戒指等饰物,不得在烹饪区域和冷菜间内抽烟。
9、餐饮具和盛装熟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10、操作中应对冷菜及高风险类(海鲜、豆类等)菜品进行留样。留样菜品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如打包盒),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g。
11、厨师团队离场前需对会所环境进行打扫清洁。
申报备案要求
1、会所管理员接到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申请,记录聚餐举办日期、餐次、参加人数等信息。
2、定期汇总(每月汇总报告,遇突发事件,如白事,提前2天汇报)向街道食药安办申报备案,抄送辖区市场监管所,使用统一申报信息登记表单(见附件4)。
3、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会所)与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东家)签署《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责任书》,与流动厨师应签订《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不得采购违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以及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2、采购人员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还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3、采购畜禽肉类、乳制品等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采购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并查验(必要时索取并留存)相应检验合格证明。
5、应建立采购验收台账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6、冷冻冷藏食品常温下逗留时间应不超过半小时,冷冻食品应保持冻结状态,验收后及时进入冷库(冰箱)。
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清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的卫生质量,不得加工和使用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以及有害有毒食品。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和植物性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原料宜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各类水池应有明显标志。
3、解冻融解提前进行,进行冷藏解冻或流水解冻,不得用热水溶解禽、肉、鱼类食品,处理后的食品应分类摆放,用洁净的容器贮存,防止与未经处理的食物接触造成污染。
4、易腐烂变质食品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货架上。
6、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7、切配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和水产品原料的操作台、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工用具(如刀、砧板等)和容器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每日加工结束后,将粗加工切配场所的地面、水池、操作台、工具、容器、排水沟、垃圾桶清洗干净。
食品烹饪加工管理制度
1、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2、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3、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4、烹饪加工所用的原料应保持新鲜,再加热的食品感官应无异常,食品必须彻底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应该大于70℃。
5、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使用的容器、工具在外观上明显区分,使用时完全分开。
6、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拭菜肴容器。
7、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8、禁止将已供应食用的食品再次供应。
9、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物残渣和积水,废物垃圾入桶并及时清理不得超出桶边。
10、不得使用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食物。
11、食品原料有确保在保质期内使用的措施,如取用先进先出。
冷菜间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2、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操作中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及专用冷藏设施。
4、专间使用的刀、砧板、容器及其他工具应有醒目标识,使用前应消毒。
5、专间洗手消毒、紫外线灯、空调、冷藏等设施正常运转,专间温度控制在25℃以下,每次加工前以紫外线等消毒空气30分钟。
6、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应更换专用清洁工作衣帽,手部清洗消毒,佩戴口罩。
7、专间内不得放置非即食食品、私人物品、清洁工具和杂物。未经清洗消毒的蔬菜、瓜果不得进入专间。
8、每次操作结束后,应清洁专间操作台面,还应对专间环境进行清洁。
9、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餐具用具)应在专用场所和水池内清洗消毒。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用具人工清洗消毒应按去污、清洗、过洗、消毒的步骤进行。
5、消毒后的用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6、消毒后的用具应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7、每次清洗消毒结束后,应对清洗消毒场所的操作台面、水池、地面、泔水桶进行清洁。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街道食药安办。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行动。
3、医疗援救。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病源保护。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会所负责人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证广大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
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附件3:
真新街道农村自办酒席保证金及考核办法
为鼓励各农村自办酒席会所、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真新街道关于加强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有效地做好街道的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现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保证金
(一)适用范围
每年与街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农村自办酒会所。
(二)上缴标准
每家农村自办酒会所食品安全保证金按照上年的办酒桌数相应上缴。
全年办酒桌数 | 上缴年度保证金 (村集体) |
1500桌及以下 | 5000 元 |
1500-3000 桌 | 10000 元 |
3000桌以上 | 按风险比例另行商定 |
(三)管理办法
农村自办酒食品安全保证金每年上缴一次,由各农村自办酒会所在每年年初将保证金统一缴至街道食药安办,在每年年底食品安全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的单位将返还保证金,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则没收当年度保证金。
二、奖励
(一)农村自办酒会所按照《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并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对办酒户进货渠道及办酒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监督管理,查验索证索票、餐厨垃圾按规定严格处置,使用消毒餐具,并积极参与会所农保,完成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一年内本会所操办自办酒席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年底退还保证金10000元。
(二)农村自办酒会所当年度未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并能积极配合街道食药安办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各类检查和创优活动,在年终考核中成绩优秀的酌情给予不高于10000元的奖励。
(三)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志愿者:认真做好农村办酒户信息统计上报以及对办酒户的上门指导工作,一年内所属村办酒户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的,相应志愿者优先推荐当年度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三、处罚
(一)村居委会: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的,取消对所属村居委会的相关奖励及当年度该村居评优资格;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以上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二)自办酒会所:在会所内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的,当年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相应奖励。会所停办整顿,直到整改符合要求,方可再启用。由村出面开办管理的自办酒会所,则由该村委会对会所主要负责人作经济处罚,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以上的,建议会所负责人调离岗位,并取消该会所自办酒资质。
(三)卫生干部、食品安全检查员:对自办酒会所检查指导情况将列入其个人年终考核评分,由街道食药安办与市场监督所对其进行考核,如因信息漏记漏报、上门指导工作不到位等导致办酒户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由街道食药安办与市场监督所酌情扣除考核奖金,责任严重的报请分管领导予以解聘。
(四)办酒户业主: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由相关执法部门进入调查取证,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理,办酒户要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依法处罚的罚金以及中毒人员的医疗费用等。
附件4:
会所: | 填报人: | 填报时间: 年 月 | ||||||
序号 | 办酒日期 | 办酒事由 | 桌数 | 东家 | 联系方式 | 厨师姓名 | 联系方式 | 证件号 |
注:1、办酒事由:一般填写婚、丧、嫁、娶、生日、满月等;
2、证件号:备案厨师《上海市嘉定区农村自办酒席厨师上岗证》证号,非备案厨师填写身份证号;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村会所保管、一份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一个月的备案情况上报至街道食药安办。
附件5:
嘉定区农村家庭自办酒席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 (自办酒席会所负责单位人)
乙方: (宴席举办者)
丙方: (承办宴席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加强对自办酒席会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自办酒席会所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三方的责任,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自办酒席基本情况
举办日期 | 酒席桌数 | ||
食品采购负责方 |
二、甲方责任
1、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
2、甲方提供的宴席场所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条件,做好宴席加工场所安全防卫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3、甲方义务向乙方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发放《嘉定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并派检查人员(一站三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乙方家宴原辅料及加工过程中存在食品隐患时,应要求宴席举办者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办酒过程中如发生食物中毒之事应第一时间向街道食药安办报告,不得隐瞒。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及事故调查。
5、就餐人员如因食物中毒救治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甲方在宴席举办前必须向街道食药安办预报。
三、乙方、丙方责任
1、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
2、乙方自觉遵守并同时督促丙方严格遵守《农村自办酒席卫生管理制度》。
3、要尽量不做凉拌菜,慎食毛蚶、泥螺、牡蛎、生鱼片、生虾等生食海水产品,尽量不买卤质、烤制肉类等直接入口食品,严禁河豚鱼、割香螺等《食品卫生法》禁止的食品上桌,不得采购腐败变质、生虫霉变、有毒有害、病死毒死肉类、超过保质期及不新鲜的食品和原料,原料及配料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购货后应索取票据、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
4、乙方、丙方所请的厨师、茶担子人员应身体健康,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并持有效期内的流动厨师上岗证和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穿戴工作衣帽上岗,食品加工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5、宴请所用的餐具煮沸5分钟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
6、洗碗、洗菜、切菜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7、乙方、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村、会所等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负责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8、乙方是家宴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前来就餐人员的食品安全保障负有全责。
9、办酒过程中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自办酒席场所负责单位报告,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就诊,并配合相关部门查明责任后,由责任方承担法律责任、由保险公司和责任方承担经济责任。
10、乙方在承办宴席前必须向甲方进行申报。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签订后,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交至街道食药安办备案保存。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6:
真新街道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告知书
根据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举办、承办家庭宴席应遵守如下食品安全要求:
1、承办者应举办者要求开展延伸服务时,均要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要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选择场所和加工制作食品。
2、加工制作场地应清洁卫生,远离禽畜圈、厕所等污染源。
3、饮具及工用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4、家宴制作者应身体健康,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洗手后加工熟食品。有传染病和近期有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者不得进行食品加工。外聘厨师应持有当年有效的流动厨师上岗证。
5、食品原料应验收把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不得使用野生蘑菇和发芽土豆;不得生食皮蛋。
6、采购的肉类、水产品及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处理,应使用冰箱或冰柜进行冷藏保存。
7、加工过程做到生、熟食品分开,生、熟食品工具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隔餐食品及剩菜剩饭必须煮熟烧透,有异味及不良色泽等不得食用。
8、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使用和加工制作虾、蟹等海鲜类食品。制作虾、蟹等海鲜类食品应专用场地和工具,用后立即消毒。
9、不做或少做凉卤菜。加工制作凉卤菜必须有专门场所、专用工具和容器,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凉卤菜必须烧透煮熟,当餐制作,从起锅到食用不得超过3个小时。
10、做好亚硝酸盐、农药、鼠药、有毒化学物品管理,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