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0201000-2016-002 | 发布机构: | 真新街道 |
生效日期: | 2016年07月08日 | 文 号: | 嘉真街〔2016〕1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办事处
嘉真街〔2016〕13号真新街道关于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和加强现金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真新街道公务卡制度改革,加强现金支出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通过完善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关于嘉定区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和加强现金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要求,现就深化真新街道公务卡制度改革和加强现金支出管理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实行公务卡制度全覆盖
所有财政预算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他非编人员担任部门正副职的、负责单位采购事宜的,实行“一人一卡”制度。所有公务卡应及时激活,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
二、推行公务卡及现金结算目录清单管理
1.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清单
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真新街道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1)的规定,扩大公务卡支付范围,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仍应按照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办理支付。
2.现金结算目录清单
各预算单位应将现金支出严格控制在《真新街道财政预算单位现金结算目录》(附件2)的范围之内。在支付一次性劳务费、奖金及慰问性支出时,优先使用转账方式;其他公务支出在消费时使用现金的,在报销时也应当使用现金结算。
三、严格实行现金支出分类管理和审批制度
1.实行现金支出分类管理
根据预算单位经费的不同性质,实行现金支出分类管理。
(1)人员经费支出:实行零控制,全部通过财政集中支付,不得现金支付。
(2)公用经费支出:实行公务卡报销率动态监控,公务卡报销率=公用经费中公务卡报销总额/(公用经费中公务卡报销总额+公用经费中现金提取总额),各单位公务卡报销率不得低于80%。
(3)项目经费支出:实行源头控制,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根据项目的性质、用途等,确定项目性质。其中属于人员经费类项目,参照人员经费支出管理;属一般性工作专项经费,参照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属实事工程、政府采购等其他项目的,按照编制预算时确定的支付方式支付(集中支付、转账、现金等)。
2.严格现金支出审批制度
实施现金结算目录清单管理后,各预算单位要按照现金使用的范围和额度,严格控制现金提取和审批制度。所有现金支出经费,除原规定的报销审批手续外,必须同时填报《现金使用审批表》(附件3)并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使用。
四、加大考核问责,强化监督管理
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将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和开展专项检查。在各预算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增加以下几项内容,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预算单位,由街道主要领导或街道纪工委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且由审计部门进行无例外审计。
1.开卡率主要用于考核预算单位公务卡开卡覆盖率(开卡率=预算单位开卡人数/预算单位在职人数)。开卡率及公务卡激活率须达到100%。
2.公务卡报销率。考核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及一般工作性专项经费采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公务卡报销率=该类经费中公务卡报销总额/(该类经费中公务卡报销总额+该类经费中现金提取总额)。公务卡报销率须达到80%。
3.现金率。考核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经费中现金使用情况。现金率=现金提取总额/财政授权支付总额。现金率不得高于2%。
以上三项指标计入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的计分方式由街道负责年终绩效考核的部门另行确定。
五、其他说明
(一)本《关于真新街道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和加强现金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本街道公务卡管理制度与本《实施意见》有冲突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二)本《实施意见》与国家、市、区有关公务卡管理制度有冲突的,以国家和市、区有关公务卡管理制度为准。
(三)街道所属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含集体企业)、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应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并报街道备案后下发执行。
(四)本《实施意见》由街道社区发展办负责解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