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G0201000-2021-015 发布机构: 真新街道
生效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文 号: 嘉真街发〔2021〕1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街镇任免

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办事处

嘉真街发〔2021〕15号

关于成立嘉定区真新街道未成年人 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浏览次数: 【字体:

嘉真街发〔2021〕15号

 

 

关于成立嘉定区真新街道未成年人

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真新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罗  梁(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翁卫东(党政办负责人、营商环境办主任)

        潘顺华(社区自治办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哲明 (双河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越凤 (总工会副主席)

毛芳芳 (梅川社区党总支书记)

孔永清 (社区平安办负责人)

甘晓红 (社区文明办负责人)

卢定衡 (营商环境办(财务管理)负责人)

叶陆萍 (新丰社区党总支书记)

申筱燕 (真新新村派出所副所长)

包欣芸 (团工委工作人员)

朱燕清 (应急管理办主任)

李  娜 (社区服务办(教育)工作人员)

李博文 (虬江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慧琴 (金汤社区党总支书记)

吴建平 (丰西社区党总支书记)

汪  磊 (社区党建办负责人)

沈潮萌 (铜川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丽华 (社区服务办主任)

张丽萍 (金沙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启星 (栅桥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  清 (吉镇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晓敏 (丰一社区党总支书记)

郁丽裙 (祁连社区党总支书记)

周  刚 (新郁社区党总支书记)

单晓明 (万镇社区社工服务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房金海 (司法所所长)

赵  静 (妇联主席)

顾亦群 (丰二社区党总支书记)

钱莉娜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郭旭升 (鼎秀社区党总支书记)

黄  佩 (清峪社区党总支书记)

曹  琪 (金鼎社区党总支书记)

谭利锋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嘉定区真新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自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潘顺华同志兼任。

今后,嘉定区真新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附《真新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6日

 

 

真新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印发

 

 

真新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如下:

一、社区平安办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对认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社区予以一定形式的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社区严格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二、社区文明办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创造健康环境。指导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和客观审慎报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推进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指导站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方便的校外活动场所。

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持续开展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治理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违法信息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网上个人信息,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在区委宣传部统筹部署下,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工作。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各类未成年人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活动场所建设,会同相关单位加强社会文化环境建设和整治。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真新司法所

做好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障工作,协助依法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教育挽救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侵害人。协助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保障未成年人人格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说法、社区普法、针对重点对象法治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营商环境办

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服务和活动场所等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并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和重点工程范围,逐步健全场所设施和服务载体,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指导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类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为未成年人了解科技、社会实践、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持。督促指导科技类场馆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开设未成年人专场,为未成年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开展针对性的文化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旅游景区等场所,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在旅游景区设置母婴设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在旅游景区等场所运营单位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

五、社区服务办(教育)

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充分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督促指导幼儿园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体质和智力和谐发展。督促指导学校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级教育资助政策。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督促指导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建立留守和困境未成年学生信息档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督促指导学校和幼儿园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等。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责任。

六、真新派出所

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受理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遭遇侵害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信息,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带离护送、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侦查等工作。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者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及时表扬和奖励主动报告信息的群众和社会组织。负责做好民政部门临时监护、长期收留抚养儿童的寻亲工作并根据真实来历情况办理户籍登记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

七、社区自治办

承担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各职能部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责任,推动各社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政策保障范围。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加快建立完善并牵头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和综合监管。依托各级各类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八、营商环境办(财务管理)

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服务。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加大保障力度。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九、党群服务中心

开展针对性的文化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监督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对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鼓励创作、制作和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广播电视节目,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先进典型,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

十、社区服务办

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做好伤害预防和干预。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未成年人,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伤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白血病、恶性肿瘤等重病儿童医疗救治和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工作。指导各卫生健康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生育服务。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体育教育,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体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养成终身运动的良好习惯。指导完善未成年人体育活动设施,引导公共体育场馆对未成年人公益性开放。

十一、应急管理办

指导和培训应急管理人员强化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在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指导帮助学校、幼儿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协调机制。

十二、真新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监督市场主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和义务的情况,重点对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玩具、用具等行为进行检查,对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十三、街道妇联

依托妇儿工委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单位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工作经验及时予以宣传和推广。

十四、街道总工会

通过开展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行动、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等工作,为包括未成年职工子女在内的未成年人提供假期托管、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加强亲情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街道团工委

广泛动员广大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通过思想引领,预防犯罪,有效地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十五、社区党建办

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协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服务工作。

十六、各社区

建立本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做好辖区未成人保护各项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