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21 发布机构: 真新街道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06日 文 号: 嘉真街〔2017〕2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真新街道关于安装智能简易监控探头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真新街道关于安装智能简易监控探头的实施方案

根据2017年区政府实事项目建设的总体部署,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落实2017年加强村居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任务,推进小区监控探头的全覆盖,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现就真新街道推进小区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办的各项部署,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真新”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辖区监控探头的全覆盖,切实降低案件发生率,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实施

各小区智能监控系统安装由街道社区平安办、真新新村派出所牵头,各小区业委与居委会具体实施。智能监控系统安装原则上由政府补贴一部分,业委会出资一部分,共同推进小区智能监控系统的全覆盖。具体补贴标准为一个监控探头补贴800元,请各社区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排摸需具体安装的监控探头数,并上报,经社区平安办审核后组织实施,并在完成后通知派出所及社区平安办共同验收,验收通过后发放补贴。

 三、具体要求

(一)小区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应符合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相应技术标准,且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

(二)小区智能简易监控探头需做到图像完整、呈现清晰,做到管理统一。

(三)小区智能监控探头安装由居委会监管、业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安装,项目建设必须保质保量。

四、验收工作

整个社区智能监控探头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社区向真新新村派出所、社区平安办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需要各社区提交以下材料:

1、安装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2、工程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具体设备明细)

3、发票复印件

验收以实地验收的形式开展,验收小组由街道社区平安办、社区自治办、真新新村派出所、真新联勤网格化管理中心、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社区平安办负责兑付补贴资金。

建成的技防设施产权归属各小区业委会,今后的维护保养费用由各业委会列入日常开支,由各居(村)委会监管。

 

 

 

嘉定区人民政府真新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