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23 发布机构: 真新街道
发文日期: 2020年02月12日 主题分类: 便民公告
关键词:

真新街道辖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0-02-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同时保证企业平稳、安全、可控地恢复生产经营,根据嘉定区应对疫情企业复工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真新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成立真新街道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1.对真新街道辖区企业的复工申请进行备案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复工,同时对于复工企业进行跟踪督查;2.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每日员工信息疫情防控的汇报,落实好来沪员工复工之前的健康观察、隔离要求;3.监督指导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落实好企业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企业违反防控责任产生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企业应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

(1)企业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现场指挥,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做好“企业复工方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企业法人(负责人)必须签订《企业复工承诺书》(附件1),承诺若因疫情防控落实不力产生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员工信息排查到位。

(1)严把企业员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员工信息,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确保无遗漏。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以及其他地区来沪、返沪的人员,严格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2)企业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企业申请复工之前必须如实填报《企业在沪员工信息一览表》(附件3)和《企业外来回沪员工信息情况表》(附件4)。

3.隔离措施到位。

企业法人(负责人)必须签订《企业落实复工人员隔离工作承诺书》(附件5)并上报街道社区发展办。

外来返沪员工均须签订《企业人员隔离观察承诺书》(附件6)或《企业人员自我健康观察承诺书》(附件7),完成14天隔离或健康观察后需签订《复工上岗前承诺书》(附件8),并提供所在居委会观察隔离期满的证明或符合行业相关要求的规定,经批准后方可上班。

4.防护措施到位。

各复工企业要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和隔离工作,并上报相关防护措施方案至发展办。做好本单位内部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供给,防护物资缺乏的,不得复工或立即停止经营工作。

5.内部管理到位。

(1)做好企业集中办公室区域、交易大厅、停车场等人员密集区疫情防控工作。

(2)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并每日上传照片至街道发展办。

(3)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企业安全环保管理。

(二)企业复工需办理备案手续

1.企业申请。

企业按照复工条件提前做好相应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制定严密的复工方案,并向街道社区发展办提交书面备案申请。材料包括:

(1)《企业复工承诺书》(附件1);

(2)《企业申请复工备案表》(附件2);

(3)《企业在沪员工信息一览表》(附件3)和《企业外来回沪员工信息情况表》(附件4);

(4)《企业落实复工人员隔离工作承诺书》《企业人员隔离观察承诺书》或《企业人员自我健康观察承诺书》以及《复工上岗前承诺书》(附件5、6、7、8);

(5)企业复工防控方案(包括:a.企业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工作任务;b.工作人员上班值班表,杜绝人员聚集机制;c.防疫物资保障到位,应对疫情预案措施到位;d、明确一名企业联络员负责向街道社区发展办每日对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上报疫情防控数据。)

2.街道备案。

街道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复工企业进行备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检查把关,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到位、无运营风险的企业复工,有关行业已发布行业指引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可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对企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等措施。对未按照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和弄虚作假的企业,将由街道防疫指挥部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企业复工后要加强“八项管理”

1.加强班制管理。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班制,可在家办公、弹性班制、轮班制等。原则上不得召开大型会议,减少员工聚集和流动,建议通过微信、电脑视频等互联网信息手段召开会议。

2.加强返沪员工信息管理。建立企业回沪员工动态管理机制。每日及时上报《真新街道辖区各类企业新型肺炎防控数据统计日报》(附件9);凡14天以内回沪的企业复工人员均须详细登记《真新街道辖区各类企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人员排摸表》(附件10)并向街道社区发展办报备。

3.加强企业日常管理。督促员工在出行及办公过程中一律佩戴口罩,加强日常防护。上下班进出办公场所时须逐一进行体温测量,做到逢员必检,发现异常立即督促其隔离观察,并及时上报街道防疫指挥部。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聚集,督促企业员工除日常工作外,尽量避免及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走亲访友等活动。

4.强化环境清洁管理。净化办公环境,关闭中央空调,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办公楼宇、农贸集市、大型商场等场所要按照嘉定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行业技术指引执行日常消毒工作。

5.加强后勤管理。避免外卖(无食堂的,应联系定点餐饮企业配送)、快递、中介等外来人员进入营业、办公等公共区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来访;加强饮食管理,各类企业食堂均应统一为套餐形式,并按时间段分批次进行就餐,且应以对角就坐的方式就餐。员工集体宿舍应避免拥挤,每日开窗通风两次,湿式清扫一次,去除污垢灰尘,每周消毒一次。

6.加强扩员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招录外地员工,特殊原因必须招录的,应做好人员档案及健康管理工作。

7.加强疫情报备管理。企业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复工前将员工档案信息报街道社区发展办进行备案,复工后每天14:00前及时报送当日员工防疫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8.加强防疫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载体,对员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醒员工及其他人员戴口罩、勤洗手、少乘电梯等常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三、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复工平稳有序

复工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应根据自身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稳步有序做好真新街道辖区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企业复工申请情况,定点指派企业复工指导员前往企业实地指导企业复工工作;社区发展办重点负责受理企业的复工申请,核查企业复工准备情况,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做好新增企业复工员工信息上报跟进工作;城管中队负责做好辖区主要市场巡查与监督工作;社区服务办负责配合做好区域内隔离观察点的落实以及企业可疑人员的应急防控处置,社区平安办负责协助核查企业上报人员信息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联勤中心负责按网格检查企业关停和复工情况。

请辖区各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如执行不到位,一经发现,将由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后上报区级产业主管部门,计入企业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对企业实施关停整顿;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和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附: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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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备案材料提交方式:

1、请相关单位自行下载附件文件,按通知要求进行填写。 

2、承诺书等需要签字盖章的,请在签字盖章后拍照或扫描,以JPG或PDF的文件形式,或将图片插入WORD文档进行提交。

3、所有复工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真新街道社区发展办邮箱:zxjdfzb@163.com

4、已书面递交至资产公司、经济城等管理单位、部门的,无需重复递交。


 附件:(点击下载)

0.《责任告知书》202002131******50815.docx

1.《企业复工承诺书》202002121040029495.docx

2.《企业申请复工备案表》202002121040227279.docx

3.《企业在沪员工信息一览表》202002121040454544.xls

4.《企业外来回沪员工信息情况表》(附件4与附件3在同一个下载文件中);

5.《企业落实复工人员隔离工作承诺书》202002121041335167.docx

6.《企业人员隔离观察承诺书》202002121041497356.docx

7.《企业人员自我健康观察承诺书》202002121042019202.docx

8.《复工上岗前承诺书》202002121042197220.docx

9.《真新街道辖区各类企业新型肺炎防控数据统计日报》202002121042295083.xls

10.《真新街道辖区各类企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人员排摸表》202002121042451902.xls

      合并下载上述文件:202002131******75498.rar

真新街道社区发展办

2020年1月10日